公共实验平台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作者: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发布时间:2015-05-27浏览次数:1373

    公共实验平台负责金沙总站6165地址内所有公用仪器的管理工作。每台仪器均由专人进行使用、培训、维护及管理。公共实验平台的正常运行,是我院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。
    每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来维护,应遵守以下制度:
    1、每位工作人员(包括固定人员、兼职人员、临时聘用人员、研究生、客座人员、辅助人员等)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公共实验平台的建设与管理,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公益活动。
    2、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聊天、会客、下棋、吸烟、带小孩等与研究工作无关的活动。
    3、不得随便带外人进实验室,更不得利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,如经发现,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。
    4、凡独立操作仪器者,均须经过仪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认可,签署《安全操作承诺书》,严格遵守各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。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,视仪器损失轻重及过失程度,适当赔偿仪器维修费用。
    5、工作人员应加强仪器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,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,须立即记录具体情况并及时联系维修。
    6、实验室内公用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位置,更不得带出实验室,如确因特殊情况(野外、温室取样等),须经公共实验平台主任同意方可带出,并负责保管,安全带回。
    7、实验室钥匙和磁卡为进入各室之通行证,不得自行配制。钥匙的持有者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。领钥匙时要向公共实验平台办公室登记,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。
    8、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平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(含各分室制订的制度),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至处罚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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